電動巡邏車電能的來源就是其蓄電池。為增加電動巡邏車的續駛里程,蓄電池的容量要足夠大。但是,增加蓄電池的容量,蓄電池組的體積增加,質量也會增加,會影響車輛的動力性和整車布局。因此,電動巡邏車需要根據電動汽車的設計目標和道路行駛工況的不同來選配蓄電池。電動巡邏車對蓄電池的性能要求具體歸納如下:
一、蓄電池的容量要足夠大,以滿足電動巡邏車續駛里程的設計目標,此外,蓄電池的容量和能量應能確保汽車在特定工況下的供電能力。
二、放電時電流里輸出的電流稱為放電電流,充電時電池里流過的電流稱為充電電流,電池在放電充電時所允許的電流較大值稱為較大允許電流。因此,要求電動巡邏車蓄電池再必要時能滿負荷下工作和實現全放電,且不影響電池的壽命。
三、蓄電池的比能量和能量密度要盡可能大,以減小蓄電池組的結構尺寸,減輕蓄電池組的質量,方便車輛的整體結構設計,確保電動巡邏車的動力性和乘用空間。
四、電池的循環使用壽命是指以電池充電和放電一次為一個循環,按一定測試標準,當電池容量講到某一規定值以前,電池經歷的充電電循環總次數。循環使用壽命是評價電池壽命性能的一項重要標準。
五、抗濫用能力指電動巡邏車電池對短路、過充電、過放電、機械振動、撞擊、擠壓以及遭受高溫和著火等非正常使用情況的容忍程度。
電動巡邏車是一種高能效、節能、低噪音、零排放的綠色警務車。具有語音裝置,使用蓄電池,高車速40公里,大續駛里程80-120公里。所以,電動巡邏車對蓄電池的性能要求也是高的。